在國內比較統一的認識是,標志設計是指反映事物特征并易于區別于其他事物的外部符號。標志設計是用特定的圖形、文字、色彩等來表示事物,象征事物,同時表達出事物、對象等抽象的精神內容。企業及產品的商標、會議的會徽、活動的標識、指示符號、個人標記都可統稱為標志設計。一個完整的標志設計包括名稱、圖形、色彩三部分。
從標志設計的概念能分解出三層含義:標志設計是一種象征藝術,代表著某一種特定的事物;也是一種傳播符號;同時還具有強烈的信息傳達功能。
(1)標志設計是一種象征藝術。舉例如下:中國聯通標志設計是從中國古代吉祥圖形“盤長”紋樣演變而來,取意“源遠流長,生生不息”之意。迂回往復的線條象征著現代通信網絡,寓意著信息社會中聯通
公司的通信事業井然有序而又順達暢通,同時也象征著聯通公司的事業無窮無盡、地久天長。
(2)標志設計是圖形傳播的視覺符號。這個圖形符號可以是圖片、圖畫,也可以是文字。
標志設計是人類創造的符號,寬泛地講是事物的“標志設計”。關于標志設計的定義,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人們的認識還不統一。“標志設計”的英文單為“Logo”。“Logo”這個單詞來源于希臘語“Logos”,意為理性和道理。標志設計的英文形式在19世紀初以后是“Logotype”,在20世紀30年代之后被縮寫為“Logo”,意味著追求普遍溝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