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常見的茅臺經典彩印紙盒最早由吳儒璋設計,1976年取代“綿紙”包裝,率先用在外銷飛天的身上。它的前身是1966年生產、70年代中期才包裝的陳年茅臺紙盒。
紙盒上最醒目的,莫過于“貴州茅臺酒”五個蒼勁有力的大字。它是由嶺南書法大家麥華三(1907-1986)先生所寫,字感厚重、高雅、識別度高,已經成為茅臺酒的重要標志。
許多新接觸茅臺的粉絲不會區分“茅臺酒”、“系列酒”、“集團酒”,其實從茅臺酒的名字即可輕松判斷。
一般情況下,瓶身上印著麥華三先生寫的“貴州茅臺酒”,落款為“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
公司”,才可以簡稱為“茅臺酒”。
使用茅臺海洋標,落款為“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”的,可以統稱為“系列酒”。
使用海洋標或集團logo,落款為“貴州茅臺集團”以及旗下公司的,可以統稱為“集團酒”。
“飛天”商標的前世今生
茅臺用過金輪(五星)、飛天、葵花三個商標,針對不同的時期和不同市場。唯獨“飛天”成為茅臺酒的代名詞。
1958年茅臺決定租用貴州省糧油進出口公司的“飛天獻酒”商標。商標中的兩個仙女,取自印度神話中的“天歌神”乾闥婆和“天樂神”緊那羅,其職能分別為“散花傳香”、“奏樂起舞”。
飛天圖案是敦煌壁畫的標志性形象之一,也是世界美術史上的瑰寶,在西方社會接受程度很高,飛天仙女有外交使者的寓意,也和茅臺外銷的愿景不謀而合。
帶有飛天商標的茅臺酒長期專做出口用,許多人認為國外的茅臺酒比國內的好,加上飛天的圖案比五星更好看,現在在國內也廣泛流通,而且用戶認可度高于五星,成為茅臺酒的代名詞。
“一七〇四年”的由來
「一七〇四年」圖章代表茅臺酒起源的年份。
清康熙四十三年(1704年),茅臺村楊柳灣釀酒作坊參考各種釀酒工藝,用赤河之水釀出的醬香酒,口感獨特,有別于其他酒,因地得名“茅臺”酒。1704年,也就成為茅臺酒歷史的象征。
“KWEICHOW MOUTAI”的含義
茅臺包裝上的字母既不是漢語拼音,用英文的方式念也很繞口,因為它是“威妥瑪拼音法”。茅臺酒在出口時,漢語拼音還沒問世,名字的注釋只好采用當時國際應用最廣的“威妥瑪式拼音法”。
后來,貴州茅臺酒的包裝形象在國際市場已為人們所熟知,威氏拼音也就沒必要再更換,反而更有年代感。